体育学院媒体管理三审三校制度
信息类别: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:2023-09-18 点击数:
体育学院媒体管理三审三校制度
一、审核标准
(一)采用
1)内容符合国家政策、我院院情;
2)文字流畅,措词精练且逻辑周密;
3)稿件时效性强;
4)稿件报道角度独具匠心;
5)主题鲜明、思想深刻;
6)报道材料典型、针对性强;
7)无语言文字的错误。
(二)待用
1)稿件流畅自然,表达意思准确、完整;
2)结构合理、文字紧凑,文章要素齐全;
3)语言文字错误较少。
(二)建议修改
1)文字单薄,但主题尚有一定新意;
2)文章要素齐全,情节较为丰满,没有断章取义或是过分的铺陈,但表述陈旧单一,千篇一律;
3)语言文字错误不多;
(三)退稿:
1)稿件内容涉及国家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;
2)稿件内容有民族、地域或个人歧视;
3)稿件内容有与校情不符,与事实不符之处;
4)稿件内容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成分;
5)稿件有剽窃或抄袭的痕迹;
6)稿件过于简短,内容言之无物,不知所云,便告以结尾;
7)稿件缺乏主题,散漫不堪;
8)稿件语言过于繁琐拖沓,或幼稚无知,或颓废阴暗;
9)稿件过于单薄,无新闻时效性
二、审稿程序
1.初审
(1)依据下列审核标准提出稿件的处理意见:采用、建议修改、待用或退稿。
1) 稿件文字流畅,结构合理;
2) 稿件主题、观点明确,表达意思完整;
(2)对拟采用的稿件进行语言文字等的修改,要求语言文字错误不得超过五处。
2. 复审
对初审稿件进行斟酌修改和审校。
要求:
1) 对稿件字、词、句进行推敲;
2) 审查报道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;
3) 进一步对语言文字进行审校,要求不得超过三处错误。
3. 决审
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:采用、建议修改、待用、退稿。
1) 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、我校校情;
2) 审查稿件时效性;
3) 审查稿件的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;
4) 审查语言文字,要求不得超过一处错误。
一审负责人:郭燕,彭世罕
二审负责人:刘萍,彭苏建
三审负责人:文娬,陈岷
中共萍乡学院体育学院党委
2023年9月18日